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先表优办法
作者:陈化宇 审核:盛双合 时间:2018-12-01 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先表优办法
为更好的做好暑期社会实践评先表优工作,推动我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原则:
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评先表优,要在全面总结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先进,以评促建”的原则评定,由院团总支具体负责实施。
二、奖项设置: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先表优设立“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服务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指导教师”、“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等奖项,院团总支每年视活动开展情况确定各奖项的具体名额。
三、各奖项基本条件:
1、“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服务队”的基本条件:
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城乡基层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三个文明”建设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5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并在媒体上有过活动报道,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能够按照要求及时、完整上交各项活动材料。
具体评定方法以实践结束后,各实践队积分排名为准。
2、“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能够根据学校要求,圆满完成所指导的社会实践团队的各项工作;及时组织上交有关资料;所指导的社会实践团队没有发生影响我院声誉的不良事件,队员没有发生各种人身意外事件;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有成果、有成效,并得到实践地所在单位的充分肯定。
3、“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能够根据我院、团队指导老师或领队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或关键作用;圆满完成指导老师或领队所分配的各项社会实践工作任务;自始至终参加完团队社会实践全部活动并按要求完成各项总结报告或在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工作成绩、成果的。
4、“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基本条件
能够较好地展现本实践队的实践内容与专业特色,将创新意义与实用价值相结合;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与观赏性;有效利用前期调研数据,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具有启发性和现实意义。社会实践成果可采用记录短片、调研报告、产品实物等形式多元化呈现,例如:“八方援”精准扶贫类实践团队可采用产品实物形式展现实践成果,“绿风尚”生态环保行动可采用记录短片或调研报告形式呈现,“创出彩”创新创业类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可以是本队的科研成果等等。
5、“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论文/调研报告(个人)”基本条件
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项暑期社会实践先进评定均采取申报制,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均需填写申报表(见相关附件)和申报材料(字数见表格要求),逾期不交相关表格的视为弃权。
2、院团总支将在汇总各单位、有关团队的活动材料后,适时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大会,下发表彰文件,发放有关获奖证书。
六、此规定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团总支所有。
共青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