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个人党风廉政自律承诺书
作者: 审核: 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辅导员个人党风廉政自律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好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人就个人党风廉政自律承诺如下:
一、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学科竞赛、社会捐助、奖励性资金等评定发放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二、学生费用的清退、医保报销按时发放给学生个人;
三、不乱收学生班费、活动经费,不推销有偿培训、认证证书或其他形式的有偿行为, 不私设收费、罚款项目或提高代收费标准;
四、不滥用职权在转专业、考试、学生干部选举、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咨询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五、不借结婚、生子、生日、节日之机,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或接受宴请等。
承办人: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