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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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校党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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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加强形势下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意见》(豫高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基层党支部中推广主题党日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形式

(一)党日时间。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相对固定,不少于半天。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要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时间,报二级基层党组织备案。

(二)党日主题。每次党日活动应事先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解决问题确定好主题,主题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除学校党委或党总支统一确定有关党日主题外,一般党日主题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

(三)组织单位。主题党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各党支部要制定好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与纪实管理。

(四)参加对象。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以适当方式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各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可适当邀请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组织重要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党员开展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先进模范优秀事迹报告会、党性教育等系列教育活动。 

(二)开展党性分析。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指出的重点问题,进行“党性体检”和党性分析,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努力方向,进行整改落实。

(三)开展组织生活。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结合起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党员在每月主题党日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

(四)开展民主议事。对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党组织按期换届、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决定进行研究,严格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结合基层党组织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内容,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监督。

(五)开展实践活动。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引导党员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四个合格”,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着眼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在为师生服务中展示先锋形象。组织开展社区考察、扶贫济困、结对帮扶、公开承诺、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总支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作为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党员管理。党员无特殊事由,必须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履行请假备案手续。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屡次不积极主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讲求实际效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超前研究谋划,建立党日活动预告、报备制度,实行纪实和痕迹管理,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各二级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整体情况每学期结束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备一次。

(四)强化指导检查。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培训,进一步明确任务、掌握方法,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上级党组织视情况派人参加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摩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具体指导。采取随机抽查检查的方式,及时了解和定期通报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对于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勒令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进行问责。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8月31日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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