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优秀实习基地、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韩浩飞 审核:曾尔奇 时间:2020-09-24 点击数:
为加强实习工作,不断提高实习质量,鼓励和表彰在实习过程中管理规范、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实习基地、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各类实习工作任务的校外实习基地、参加各类实习的实习生和校内外指导教师。
二、评选比例
优秀实习基地按当年承担实习工作基地总数的10%评出;优秀实习生按各院参加实习学生总数的5%评出;优秀指导教师按参加指导实习教师人数的10%评出。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条件
1.实习设备先进,设施齐全,生活环境、设施及安全措施到位,能满足实习教学要求。
2.每年至少能接纳我校实习学生15人以上,并连续三年以上圆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3.实习基地单位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并按《实习计划》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
4.实习基地单位对实习工作高度重视,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并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5.实习基地单位能选派政治素质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相关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6.实习规章制度齐全,管理规范,实习安排科学合理,组织严密,实习效果好,实习质量高,学生收获大。
(二)优秀实习生评选条件
1.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虚心好学,刻苦专研,能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能根据实习岗位实际和专业特点,勇于实践与创新,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3.认真遵守实习考勤制度,实习期间无旷实习现象,事假和病假不超过年度总实习学时数的5%。
4.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
5.服从安排,尊重老师,团结同学,责任心强,爱护实习基地单位财产,自觉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利益,受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
6.实习资料齐备,实习成果真实,各项实习考核成绩达优良以上,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我校在编教师和列入我校实习基地的非本校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优秀指导教师。
1.积极承担实习工作任务,且当年完成六周(30个工作日)以上的实习工作量。
2.严格执行实习工作计划,指导答疑耐心细致,实习效果优秀,深受实习基地单位和实习生好评。
3.严格遵守实习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沟通交流实习状况,为人师表,事迹典型,成绩显著。
4.认真评阅实习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客观公正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积极开展实习总结。
5.重视安全教育,关心实习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指导的学生无违纪现象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优秀实习基地:优秀教育实习基地经带队教师评定,广泛征求实习生的意见,由教务处和许昌市教育局审定;其它优秀实习基地由各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二)优秀实习生
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由带队教师推荐,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公布;其它专业优秀实习生,以指导教师推荐为基础,广泛征求实习生的意见,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1)和《许昌学院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后,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教育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由实习学校推荐,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3),教务处审核,提交许昌市教育局批准,由许昌学院和许昌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公布;其它专业优秀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推荐,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许昌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2.校内优秀带队教师:校内优秀带队教师由各学院和实习基地推荐,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填写《许昌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3)和《许昌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提交学校审定公布。
五、表彰与奖励
教育实习优秀实习基地和校外优秀指导教师由我校和许昌市教育局联合下文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校内实习优秀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由我校下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六、其它
1.优秀实习基地、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