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审核: 时间:2013-03-20 点击数:
《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日语)专业教学大纲》规定,参加为期一学期的专业实习是学生认知社会、提高实践能力、提升综合素养和取得实习分的必要条件。结合广大学生实际,我院于2012年7月至12月,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商务英语(日语)专业的245名学生开展了集中或自主实习。在本学期为期三周的专业实习总结的基础上,经学院2013年3月19日的党政班子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了本次专业实习成绩认定标准,现予以公告。
一、集中实习
1、凡自愿赴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并按照要求顺利完成专业实习的同学,由实习基地提供实习证明或鉴定后,其专业实习成绩认定为“合格”。
2、凡在专业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受到实习单位表扬或嘉奖的同学,由我院认定为“优秀实习生”并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面值99元的“沪江网学习卡”2张。
二、自主实习
(一)无法参加集中实习类
因饮食习惯、身体伤病、心理障碍等各种原因无法参加集中实习的同学,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后,在家长或亲友的帮助下进行了自主实习。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证明或鉴定后,其专业实习成绩认定为“合格”。
(二)以“考研”为主实习类
我院历来鼓励学生积极报考研究生,特别是出台了有关规定,从营造学习环境、保证复习时间、发布考研信息、加强考研管理等方面全力支持成绩优异的学生复习考研。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依照学校教务处“任何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参加专业实习”的有关精神,为规避个别学生以“考研”为由躲避专业实习的现象,学院确定了290分的及格线(据统计,近5年来研究生的国家录取分数线一般在340分左右)。对此规定,每一位以“考研”为主的实习生均知晓并签订了一式三份的担责承诺书(学院一份、学生一份、家长一份)。
1、凡“考研”成绩在290分以上的学生,进行了为期不少于8周的专业实习(比照英语教育专业实习时间),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证明或鉴定后,其专业实习成绩认定为“合格”。
2、凡“考研”成绩在290分以下的学生,需在不影响撰写毕业论文的情况下,在许昌市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业实习(本应补上3个月实习时间,考虑到距毕业时间有限,缩减1个月实习时间)。学院将指派专人负责实习管理,帮助该类学生补齐专业实习。实习结束,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证明或鉴定,经学院逐一审核无误后,其专业实习成绩认定为“合格”。
(三)集中实习转为自主实习类
在集中实习中,因不适应实习环境等原因,经向学院申请转为自主实习的学生,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证明或鉴定,经学院逐一审核无误后,其专业实习成绩认定为“合格”。
三、特别说明
凡在专业实习中提供虚假实习证明或鉴定,或有其它违规违纪现象者,一经查实,其专业实习成绩按“0分”计算。
外国语学院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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