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语学院评先表优办法(试行)》修订通知的公示
作者:admin 审核: 时间:2013-05-27 点击数:
各位老师:
依据《外国语学院评先表优办法(试行)》近两年来我院各类评先表优中的执行情况,在充分了解和征求广大教职工的基础上,经2013年5月26日党政班子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办法进行适当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指标体系中第二部分“教学工作”由原来的33%提高至38%,其中“教学工作量”由原来的18%增加至23%,该栏目下其他项目占比例不变。
2、指标体系中第五部分“民主测评”由原来的15%调减至10%,其中“教职工民主推荐”由原来的10%调减至5%。
3、辅导学生获奖加分以及增加工作量方面,其中辅导学生未获奖需增加工作量的标准由分管工作的领导认定后提交班子研究确定。
4、课时工作量补助方面,科研秘书、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教研室主任按照2课时/周执行,教学秘书按照4课时/周执行。
以上内容公示期从2013年5月26日12时至5月29日12时,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外国语学院
201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