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提交自主实习材料的通知
作者:admin 审核: 时间:2013-08-26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自主实习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有利学院安排指导教师加强对自主实习生的指导和管理,经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10级商务英语(日语)专业参加自主实习的同学需在8月29日前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
2、从火车站或汽车站前往实习单位的行程线路。
3、实习单位主要领导的联系方式。
4、实习单位指派的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
5、实习单位安排的宿舍的详细地址(含楼宇号码、楼层号码、房间号码)或自己租住房屋的详细地址(含所在道路名称、小区名称、楼宇号码、楼层号码、房间号码)。
外国语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