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作者:admin 审核: 时间:2013-12-19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近期,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等部门联合对《许昌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院政人〔2012〕7号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暗访。总体而言,各单位执行情况比较好,很好的维护了学校良好的工作秩序。但也存在一些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具体如下:
1、迟到、早退现象。
2、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消遣娱乐活动。
3、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课堂上接打手机,酒后上课,课堂上抽烟,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
4、无故不出席学校或院(部)规定的政治学习或集体活动。
5、考勤签到执行不够到位。
6、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请各单位将本次检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告知每一位教职工,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学校相关的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和加强劳动纪律。学校也将继续组织不定期检查,对再出现违反劳动纪律的个人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各类评先表优挂钩。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纪委监察处 人事处
2013年12月18日